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县食药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QQID11446235
楼主回复
  • 阅读:10403
  • 回复:0
  • 发表于:2015/5/4 19:35:13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乾县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年来,我县中小学校周边出现了大量的食品流动摊贩和小商店,在方便广大师生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食品摊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从业者不进行健康体检,加工经营条件简陋,一铲一勺一锅通用,缺乏必要的贮存、隔离和洗消设施,食品安全无法保证;原材料选择主要考虑价格低廉,假冒及劣质产品居多,来源难以追溯;为追求口感和色泽,个别经营户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节约成本,个别还存在有使用腐败变质和超保质期原料的行为。

    二是部分校园周边小商店的进货渠道不正规,经营的小食品中存在有不合格食品。为吸引孩子消费,出售的各种小零食,辣、酸、咸、甜味道较重。吃完这些零售再吃正餐,孩子会感觉味道淡,长此以往容易引起食欲减退,造成营养不良。由于价格便宜,这些食品大都是小作坊生产加工,主要成分为淀粉、味精、色素和香精,含有大量的防腐剂,甚至有毒有害的化工原料,长期食用会造成孩子体内毒素沉积,对神经系统、肝脏、肾脏以及消化系统造成严重伤害。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去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今年,我们将结合食品领域内开展的“飓风行动”,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同时,为了孩子的健康,也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们:

    教育孩子应正确选择消费场所,避免购买食用小摊贩、小作坊、小商店加工经营的食品;不要购买商标和产品标准号模糊不清,没有厂名、厂址的产品;对于颜色过于鲜艳、着色太浓、气味刺鼻,可致嘴唇、手指染色的小食品,要谨慎购买,尽量不要食用。增强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发现“三无”产品,要及时向县食药监管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29-35536880)。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保护孩子,保护我们的未来。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请广大家长和学生从自我做起,拒绝食品危害,共同营造全社会都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局面。

    祝全县所有家长工作顺利,健康幸福!

 

 

此致!

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